目前分類:個人心情 (63)
- Jan 28 Thu 2016 12:48
105年二月份彩色海報~~~歡迎來電預約賞屋 0925-09-09-02 黃冠霖
- Dec 31 Thu 2015 21:30
2016新年快樂~~~~
- Dec 24 Thu 2015 14:42
祝福大家聖誕佳節愉快~~~~
祝福大家聖誕佳節愉快~~~~
- Dec 11 Fri 2015 21:59
專營湖子內重劃區
- Jun 18 Thu 2015 16:43
端午佳節愉快
端午節即將來臨,提前送您一盤粽子,願:棕兒香香,美味芳芳。粽兒粘粘,福祿全全。粽兒長長,朋友廣廣。粽兒圓圓,激情燃燃。粽兒多多,生意娜娜,粽兒飽飽,財源饒饒。粽兒滿滿,人生暖暖,粽兒甜甜,情意綿綿。 嘉義住商不動產南京加盟店 黃冠霖 0925090902敬上
- May 14 Thu 2015 20:21
五月份優質物件推薦~~~歡迎來電預約鑑賞
- May 01 Fri 2015 14:00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Blogger] 五一勞動節快樂
- Mar 05 Thu 2015 09:14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Blogger] 元宵佳節快樂~~~
- Feb 17 Tue 2015 10:59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Blogger] 羊年到來好吉祥
樂笑燦爛。千家萬戶笑聲傳,美酒飄香碰杯響。各族兄妹大團
圓,喜樂洋洋生活甜。願羊年幸福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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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2/17/2015 10:52:00 上午 張貼在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Blogger
- Dec 31 Wed 2014 14:10
2015新年快樂
元旦到,新年到,我的祝福不遲到。祝你天天開心笑,日日數鈔票,工作步步高🔝,
好運來報到,逃都逃不掉,願你
幸福生活直到老!゚・:*:・。♪☆Happy New Year(*‘∇‘) ゚
・:*:・。♪☆ 冠霖 敬賀
- Dec 25 Thu 2014 09:58
聖誕節快樂
聖誕節降臨,我要送您最真心的祝福:願您的好運像繁星一樣密密麻麻,金錢像大海一樣奔騰不息,生活像彩虹一樣絢爛多姿。願您的未來被幸福填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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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12/25/2014 09:58:00 上午 張貼在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 Dec 22 Mon 2014 14:06
冬至
今日冬至,裝滿一車幸福讓平安開道,拋棄一切煩惱讓快樂與你擁抱,存儲所有溫暖將寒冷趕跑,釋放一生真情讓幸福永
遠對你微笑!
- Dec 22 Mon 2014 14:05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冬至
- 今日冬至,裝滿一車幸福讓平安開道,拋棄一切煩惱讓快樂
- 與你擁抱,存儲所有溫暖將寒冷趕跑,釋放一生真情讓幸福
- 永遠對你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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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12/22/2014 02:05:00 下午 張貼在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 Dec 17 Wed 2014 00:54
馬雲講了30分 10大金句傳誦
「2014年兩岸企業家台北峰會」今(15)日登場,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來台演講,短短30分鐘,馬雲直白論述為什麼要重視年輕人、相信年輕人,並分享曾經徬徨的心路歷程。
以下摘錄馬雲談話重點:
1.相信年輕人,你才能說未來是美好的。
15年前,阿里巴巴還是小的不能小的企業,從沒有想過會有今天,我從沒有想過今天能在台灣跟這麼大的企業家進行溝通和交流,是時代給我們機會,是社會給我們機會,是國家給我們機會,更是同事、朋友給我們機會。
如果你相信未來,你就要相信年輕人,如果你相信年輕人,你才會真正覺得未來是美好的。
2.金庸小說年紀愈大武功愈高,這是違背規定的。
我跟金庸探討過,我在他的武俠小說裡,看年紀愈大的武功愈高,我認這是違背規定的,我們應該把機會給年輕人。
馬雲說,「人生30歲要跟別人幹,40歲為自己幹,50歲要給別人幹!要給別人機會,給年輕人機會。」過去15年間,中國發生許多翻天覆地的變化,出現許多的年輕企業家,但在台灣,卻聽不見什麼新的年輕企業家,這是值得反思的問題。
3.成功人士,多反思自己;失敗的人,永遠在評價別人不給機會。
每個人都要經過自己的挫折,如果沒有這麼多年的痛苦和徬徨,不可能有今天。所以年輕人痛苦徬徨很正常,重點是要思考:自己該做些什麼。
4.如果老板看不上你,要學會欣賞自己。
我跟很多名牌大學畢業的人講,你要用欣賞的眼光,看看那些非名牌大學畢業的人。如果你畢業於像我這樣的學校(杭州師範學校),甚至連我這樣的學校都不是的話,請你用欣賞的眼光看看自己。
如果有跟別人不一樣的話,是我們這些人看世界的角度和看問題的深度不一樣。我自己覺得每一代、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機會,只是你是否能把握。
5.人有三層機會,最後一層是給別人機會。
人生一般有三層機會。第一層,年輕的時候你啥都沒有,其實這個時候都是機會,因為你滿手都是空的時候,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第二層機會呢,你剛剛有點成功的時候,你覺得到處都是機會。有人跟我說,馬雲現在互聯網到處都是機會。是啊,你沒錢時你騙別人,你有錢時別人騙你。你自己覺得都是機會的時候,反而要想清楚,你有什麼、你要什麼、你放棄什麼,而其實真正屬於你的機會並不多。
最後一層機會,是給別人機會。30歲跟別人幹,40歲為自己幹,50歲要給別人幹,要給別人機會,給年輕人機會。
6.未來的經濟一定是利他主義。
未來世界是從IT(information technology)向DT(Data Technology)轉移、向數字技術轉移。DT是讓別人更強大,未來的經濟是講求利他主義,講求分享、透明及擔當。昨天的IT是自我為思想,利我為主,並且封閉,並且自己掌握資源,不讓別人知道這時代已經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
7.啥機會都沒有,就是到處都是機會。
馬雲說,當世界全是抱怨和不滿時,其實機會就在其中,只要將這些抱怨變成創業的理想,就是未來成功的時候。
8.完善小人物的需求,才有今天。
你每天盯著李嘉誠、比爾蓋茲、馬雲,你不會有機會的。我那時候也一樣,每次看到比爾蓋茲、郭台銘火氣就大,他們把我機會都拿走了,我啥時候可以成為比爾蓋茲?我啥時可以超越李嘉誠?
但是我放下這些東西,去看到旁邊的這些人,看到小王小李(的需求),然後再一點一點完善(這些需求)的時候,才開始有今天。
你今天看到的大人物,是大人物他們想讓你看到他們的東西。但你要看到他們背後的辛酸與努力,付出的巨大代價。我自己剛過50,現在講話有點哲理,講話有哲理的人,一般是吃苦多的人。
9.只有改變自己才能改變世界。
只有我們改變了,才能改變世界,因為改變世界其實很難,輪不到你,但改變自己卻是每個人都可以做到的。
多想想,自然就會成功起來。但最關鍵的是,我們不要「晚上想想千條路,早上起來走原路」。我們很多年輕人,晚上想要幹這幹那,早上起來就騎車去上班了。我覺得改變從現在開始,行動是一切真正所在。
10.今天很殘酷,明天更殘酷,才能看到後天的太陽。
最後,我還是想講,鼓勵大家創業是容易的,但堅持創業理想、完善自己,是很艱難的。
創業這條路,我每天都在提醒自己:今天很殘酷,明天更殘酷,但後天很美好。但大部份人都死在明天晚上,他不可能看到後天的太陽。所以你要不斷改變自己,讓自己今天活得好活得強,才能看到後天的太陽。
馬雲講了30分 10大金句傳誦
- Sep 24 Wed 2014 13:40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致四十歲以後的你 —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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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9/24/2014 01:39:00 下午 張貼在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 Sep 20 Sat 2014 01:29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要員工邊做邊學,等於浪費潛力!給企業的育才教科書
- 積極提拔比自己更優秀的人;
- 能即時更動責任分配,依照個人能力指派任務;
- 能預見、解決並避免團體內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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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9/20/2014 01:26:00 上午 張貼在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 Sep 09 Tue 2014 01:20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房仲必看!個資法31問
房仲必看!個資法31問
時間:201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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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經紀業在三種情況可拒絕:妨害國家重大利益、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妨害蒐集機關或第三人重大利益
問題1. 個資法以三讀通過,但是什麼時候要實施?
答: 立法院於4月27日三讀通過個資法後,2010月26日總統府公布,施行日期行政院預計訂於101年10月1日先就無爭議條文公佈實施。
問題2. 個資法管轄有哪些行為,這些行為的定義是什麼?
答:個資法乃管轄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和利用行為。
蒐集:指以任何方式取得個人資料。
處理:指為建立或利用個人資料檔案所為資料之記錄、輸入、儲存、編輯、
更正、複製、檢索、刪除、輸出、連結或內部傳送。
利用:指將蒐集之個人資料為處理以外之使用。
問題3 個資法保護哪些個人資料?
答:新修正個資法規範了企業(包括不動產經紀業)必須保護的個人資料類型,包括了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 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以及其他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出個人的資料都屬於個資法 的保護範圍。
問題4. 個資法是不是只限規範電腦數位資料呢?
答:答案不是,不論是電腦中的數位資料,或者是寫在紙張上的個人資料,全都適用個資法。
問題5. 我們平常使用網路暱稱或Email是屬於個資法規範的個人資料嗎?
答:答案不是,由於網路暱稱不易識別出其代表的個人。所以,不會受到個資法規範。至於Email則有可能識別出個人,法務部會請主管機關NCC提供認定標準。
問題6. 聽說只有超過5千筆以上的個資才會適用個資法,所以跟我們一點關係也沒有,是這樣嗎?
答:答案不是,只要有1筆個資就會受到個資法規範。5千筆限制只是法案討論過程中,討論參考日本個資法的說法,後來並未採納,所以,請各經紀業者及經紀人員要多加注意。
問題7. 依個資法相關之權利人有對我經紀業有哪些請求權利?
答:每一個人對於他的個人資料可以請求閱覽或查詢、請求提供複製本、請求更正或補充、請求停止蒐集、停止處理或利用,最後還可以請求刪除。以上權利人之權利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故各經紀業對此要多加注意,切勿放任不管。
問題8. 到底是經紀業者或是經紀人員何者才需要遵守個資法?
答:不論是自然人(也就是一般人),法人(企業)或其他團體都需要遵守個資法的規範,包含我不動產經紀業。
問題9. 我經紀業在哪種狀況可以拒絕個人提出的個資處理請求?
答:依據個資法規定,只有在三種情況下,我經紀業者可拒絕個人的請求,包括妨害國家重大利益、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妨害蒐集機關或第三人重大利益時等。
問題10. 我是國際性連鎖之不動產經紀業者,在國外蒐集個資是否要遵守個資法?
答:不論在國內外,只要對中華民國的國民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都適用個資法。
問題11. 假如某不動產經紀人員所持有個人資料中部分內容模糊難辨,例如:身分證號中有5個數字是以****表示,是否還會受到個資法規範?
答:答案否定,這類部分模糊的個人資料,由於一般人無法輕易識別,等同失去識別力,因此,這類資料就不適用個資法。但若和其他個資搭配後而具有識別力,則仍舊需要受到個資法規範。
問題12. 個資法中所稱其他團體如何定義?
答:任何3個人以上所組成的團體,或者團體可以有一位代表人或主席,就是一個團體。不論哪一種團體都要遵守個資法。換句話說,你和三五好友組成一個球隊,球隊所蒐集的個人保險資料、通訊資料,都要遵守個資法的規範。
問題13. 請問個資法的主管機關為何?
答:每個行業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是個資法主管機關,或者說,企業向哪個機關登記註冊,該機關就是個資法主管機關。若牽涉到多個主管機關或者主管機關不清楚時,則透過公務機關的協調聯繫機制決定如何共同執行或由誰主管監督,若無法決定則交由行政院決定。
問題14. 若個人要求我經紀業者刪除個人資料,但因另有法律規定要求我經紀業者保存時,該如何處理?
答:若有其他法律規定,就可以拒絕個人的刪除請求。個資法規定,經紀業可依其他法律的規定或法定義務來蒐集、處理和利用個資。
問題15. 假如某經紀業者受權利人要求查詢、瀏覽或複製的請求,經紀業者必須多快回應個人提出的個資處理請求?
答:對於個人要求查詢、瀏覽或複製的請求,經紀業必須在15天內決定是否同意,若要拒絕得書面說明理由,最多可再延長15天。若是請求補充或更正,則可在30天內答覆,最多再延長30天。
問題16. 經紀業者可以任意自定蒐集或處理資料的目的嗎?
答:答案不行,法務部將會和各事業目的主管機關訂定新的特定目的項目,企業必須從中選擇其中一項或多項作為資料蒐集目的,就像是現行《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訂定的101項特定目的。企業蒐集個資時不能踰越所選定的特定目的範圍,才能算是合法蒐集。
問題17. 若有當事人投訴我經紀業侵犯個資時,我經紀業是否需負舉證責任,證明自己確實遵守個資法的規範?
答:是的,在個資法中規定由企業負擔舉證的責任,若有當事人投訴企業侵犯個資,企業必須證明自己盡到保護個人資料的義務,才能免責。
問題18. 我是一經紀業者平常都是用二類謄本取得資訊並向屋主尋問是否願委託售屋,依個資法我是否仍需告知資料是從二類謄本上取得?
答:如果只是持有尚未利用或儲存電腦則不用告知,因為尚未處理及利用。若拿資料向屋主尋求委託售屋時,是否屬於免為告知權利人之「其他合法公開之資料」事項,在主管機關未明確表態前則應謹慎低調為宜,且切勿造成擾民之行為。
問題19. 我是一位不動產經紀人員想直接對當事人蒐集個資時,到底有哪些情況不用告知?
答:對!當事人蒐集個資時,下列情況就免告知,包括依法規定免告知、執行法定職務或法定義務時、告知時將妨礙公務、妨礙第三人重大利益,或者是當事人明確 知道這些 應告知的內容。最後一項例如當事人提供個資給仲介業者時,當事人已經知道房仲業者會將這些資料拿來建檔,作為提供房屋資訊的聯繫之用,此時房仲業者就不用 再告知。
問題20. 什麼情況下企業(不動產經紀業)取得個資時,不用告知當事人?
答:不用告知的情況例如法律規定免告知、執行法 定職務或法定義務、告知將妨害第三人重大利益、當事人明知應告知內容、當事人自行公開、來自其他合法公開的個資、不能向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告知、為了公共 利益或學術研究而資料經過處理無法識別個人時、或者是大眾傳播業者為了公共利益的蒐集時,這些情況就免告知當事人。
問題21. 我是一位不動產經紀業者想請問一下,假如不是直接向當事人蒐集個資,仍舊需要告知當事人嗎?
答:依據個資法規定,即便不是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企業仍然要告知當事人,只有部分情況下才免告知。
問題22. 個資法要求企業直接對當事人蒐集個資前,要先告知當事人,我不動產經紀業可以透過哪些方式告知?
答:告知形式不拘,電話通知、簡訊、電子郵件、書面通知等都可以,最重要的是,經紀業得保留記錄,事後才可以舉證已經盡到告知義務,通知方式則沒有規定,不動產經紀業為上述之搜集亦應告知當事人。
問題23.不動產經紀人員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要告知哪些事項呢?
答: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蒐集機關名稱、蒐集目的、資料類別、利用方式、當事人之權利,以及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等相關事項。
問題24. 不動產經紀人員或經紀業合法公開在網路上的資料是否可以蒐集?
答:凡是當事人合法公開,或者是其他合法管道公開的資料,經紀業者或人員就能蒐集利用,但是必須確認這些資料來源的合法性。
問題25. 為了省時方便,當事人書面同意可以透過電子文件方式進行嗎?
答:不行,法條中的書面同意是指必須取得當事人的紙本同意書,透過電子文件或者是透過電子簽章取得的同意書,則不符合個資法的書面同意,故不動產經紀業亦應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始可為相關之利用。
問題26. 我是一位不動產從業人員因為疏忽發生個資損害時,請當事人求償的時效多久?
答:當事人必須在事件發生5年內提出求償,或者當事人知道損害事件後,在2年內要提出,超過時間就不能再請求賠償。
問題27. 請問不慎發生個資損害時(如被駭客入侵而招致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洩漏),要賠償多少金額?
答:若損害金額不易估算時,每人每一件可賠償500~20,000元,最高2億元賠償。涉及利益超過2億時,就按實際利益計算。所以我不動產經紀業者,如不慎因駭客侵入致生資料外洩,該受害人是可以向我經紀業求償,最高金額可達2億元。
問題28. 個資法會處罰我不動產經紀業的老闆嗎?
答:企業違反個資法第46、47和48條的行政罰鍰時,如果老闆無法證明自己努力盡到防止義務,就會被處以相同額度的罰鍰。行政罰鍰從2萬~50萬元不等。
問題29. 不動產經紀業如違反個資法時,身為不動產經紀業者的老闆會被判刑嗎?
答:若企業違反個資法而導致顧客損失時,企業主必須面對最高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老闆為了營利而違反個資法時,刑期還會加重到最高5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題30. 經紀業者使用購買名單自大樓管理員或從管理委員會私下取得名單是否觸法?
答:是的,凡是當事人合法公開,或者是其他合法管道公開的資料,我經紀業者就能蒐集利用,對於私下非正式管道取得個人資料在未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而擅自使 用,風險 性將相當高,一但當事人發現而認受有損害時,得向法院請求賠償,賠償金額不易計算時得以每人每一件可求償500~20,000元,最高2億元賠償。涉及利 益超過2億時,就按實際利益計算,不可不慎。
問題31. 我是經營多年知名品牌經紀業者,我手上現有個人資料是否需要遵守個資法?
答:企業在個資法施行前蒐集的個人資料庫,若非由當事人提供,就必須在個資法實施後1年內告知當事人,讓對方知道企業擁有他的個人資料。告知後才能繼續利用他的個人資料,故我不動產經紀業如有未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而蒐集建立個人資料庫應於個資法實施『1年內』告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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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9/09/2014 01:18:00 上午 張貼在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 Sep 06 Sat 2014 02:30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月圓人團圓~~台灣房屋 祝大家中秋佳節愉快~~~
月圓人團圓~~台灣房屋 祝大家中秋佳節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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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9/06/2014 02:29:00 上午 張貼在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 Sep 02 Tue 2014 01:15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說話15秒內沒重點,Out!5個不讓人抓狂的溝通術
現代人時間有限、注意力缺乏、耐性不足,話還沒說完,對方的心思就已經不知飄向何方;等到你真正說完了,還是沒聽懂你在說什麼。因此,如何說話精簡有條理,就變得非常重要了。
根據《高速企業》(Fast Company)的報導,雪菲德行銷顧問公司(Sheffield Company)創辦人喬伊.麥克科爾梅克(Joe McCormack)表示,現代人的生活有4大痛苦:
◎資訊超載:以美國人而言,每天平均要消化34G的內容,檢查手機超過150次以上;平均每星期會收到300封以上的電子郵件。
◎注意力缺乏:每星期我們真正專注的時間僅有6小時,原因就在於現代人的專注力愈來愈短,從2000年的12秒,到現在只剩下8秒。
◎沒耐性:根據研究顯示,有四分之三的人在剪報的第一分鐘內,就分心做其他事;打開電子郵件的30秒內,就讀不下去;聽同事說話,如果15秒內沒聽到重點,就不想聽下去。
◎容易分心:每個上班族平均每天會被打斷60次以上,若要再重新處理原來手邊的工作,得多花40%的時間。
因此,如何說話精簡有條理,讓對方立即抓住重點,知道我們的需求,就變得非常重要了,才不會成為浪費別人時間的白目人。
喬伊.麥克科爾梅克提出了以下5點實用的建議:
1.不要過度解釋:站在別人的立場思考,自己是否提供了太多不需要的資訊?過多的資訊只會造成干擾,反而讓重點模糊,對方也沒那麼多美國時間和耐性,聽完冗長的解釋。
2.記住5W原則:不需要廢話太多,只要掌握住人物(who)、事件(what)、地點(where)、時間(when)、與原因(why)這5大重點,就能清楚溝通你的訊息。
3.用影像代替文字:一張圖勝過長篇大論,若你覺得無法用三言兩語表達清楚時,不妨想想,或許可以用文字以外的方法表達,例如圖表、照片、影片等。
4.適當的停頓留白:不要一直滔滔不絕地說個不停,很多時候往往因此會說出了不該說的內容。適時的停頓,不僅可以讓你的溝通顯得更專業、更有掌控力,也可讓對方有時間消化吸收。
5.做好導讀的工作:如果你的溝通內容很長,一開始最好先簡要說明接下來你要講的重點有哪些,中間也可適時作出小結,讓對方不至於在眾多訊息中迷了路。(吳凱琳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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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Blogger 於 9/02/2014 01:12:00 上午 張貼在 嘉義不動產房屋土地買賣資訊網 台灣房屋 黃冠霖 0925090902 Blogger
- Aug 28 Thu 2014 10:35
客戶說再考慮下!你該怎麽逼單??太精辟了
做銷售時的成交常見問題:
1. 客戶很有意向購買我們的産品,然而我們的銷售人員還在喋喋不休,等到嘗試成交的時候客戶再說:我在考慮.考慮.。結果是客戶一去不複返。
2. 客戶的要求很明確,我們的産品他也滿意。在成交那一瞬間,因爲價格問題,無法達成一致,不了了之。
3. 客戶對我們提供的方案沒有大的問題,唯獨提出一些瑕疵,而談到價格問題,或者刁難銷售人員,銷售人員要麽被顧客引導,或者我所是從,導致該成交卻沒有成交。
4.客戶對我們的品牌和産品很喜歡,而且已經決定購買,但是對價格不滿意想要便宜,而我們的銷售人員沒有把握好自己,價格放的太快,讓顧客沒感覺占到便宜,導致成交後顧客到驗收産品時雞蛋裏挑骨頭,爲售後服務埋下隱患。
怎麽辦呢??